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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业研究报告网讯
【关 键 词】我国现行,城镇供热,体制现状
【报告来源】中国行业报告网整理
【报告内容】
2006年12月建设部等八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对我国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热费制度改革是供热体制改革的核心。截至目前,天津、河北、山西、甘肃、内蒙古、新疆等地区,已经全部进行了由单位统一缴纳热费变为单位发放专项补贴、职工自行缴纳费用,即“暗补”变“明补”的热费制度改革。改革以后,这些地区热费收费难的问题明显改变,缴费率由过去的60%-70%普遍上升到90%以上;供热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也得到了提高。“过去有些人担心热费制度改革可能导致社会波动,事实证明并没有发生。按照现在的进度,按计划全面完成‘暗补’变‘明补’的改革。”
为了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体的冬季采暖,多数城市借鉴了沈阳市实行多年的“城市供热保障金制度”,对低收入困难家庭按不同比例给予采暖补贴。
供热价格: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
供热价格如何确定也是老百姓普遍关心的问题。建设部与发改委相关部门正在制定供热价格管理办法,其中热力销售价格要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主要反映固定成本;计量热价主要反映变动成本。同时要求新建建筑要同步安装热量计量和调控装置。既有建筑具备条件的,应当进行改造,达到节能和热计量的要求,实行按两部制热价计收热费。
供热计量:供热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也面临着困难和挑战,尤其是与节能息息相关的供热计量工作。对新建房屋,政策明确规定供热系统必须安装计量装置,费用也已经计算在房价内。但旧房的供热计量改造,需要大量资金,成为最主要的障碍。政府给予一定的投入,要研究节能投资机制,鼓励供热企业、能源服务公司和社会参与热计量节能改造。另外,实施热计量有利于国产计量设备技术水平的提高和供热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提高。
供热立法:将制定第一部全国性供热法规。建设部将加快推进热费补贴由“暗补”变“明补”,建立健全“谁用热、谁交费”的机制,实现供热商品化、货币化。同时,要从政府机关和公共建筑做起,由政府机关带头,加快对既有供热系统的热计量改造,并按热计量收费。